各支部:
根据《中共聊城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组织形式
以支部为单位举办读书班,全体党员参加,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读书班可采取专家辅导、集体学习、警示教育、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
三、学习时间
读书班原则上安排1天时间,各支部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读书班要在5月10日前全部举办完成。
四、有关要求
1.读书班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由单位出具书面请假函,报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批。请假半天补课半天,请假1天补课1天。
2.请各支部于4月27日之前制定好读书班计划,并按计划举办。举办完成后,请将读书班相关材料发至组织人事处公务邮箱lcsjsxyzzk@lc.shandong.cn。
联系人:端木宪雨15552178717(8717)
聊城市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