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第十届(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部门:
请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届(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要求,进行第十届(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工作。
请各部门按通知要求于6月24日17:30前将所申报成果原件一份一并报送到汇智楼a405办公室,统一进行意识形态审查;上交《第十届(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2,a4纸打印一份并签字)。电子版以“成果类型 成果名称 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科研邮箱lcsjsxyky@lc.shandong.cn。
基础教学部科研科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