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获知学校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院依法治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编制了《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院信息公开服务的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
一、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二)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四)学科与专业设置情况、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等;
(五)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及计划,录取名单,招生咨询;
(六)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七)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财政性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收支预决算总表、收入预决算表、支出预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八)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院主要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宣传栏、微信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学院网站地址为:http://www.lcsjsxy.cn/
2.依申请公开
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院信息,可以向本院申请获取。
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学院办公室
受理时间:学校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联系电话:0635-8503020
传真号码:0635-8503080
电子邮箱: lcsjsxydzb@lc.shandong.cn
办公地址:聊城市高新区光岳南路199号
邮政编码:252000
受理程序
受理具体程序与学院办公室联系
(三)申请处理
1.本院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院掌握的学院信息,院长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js4399金沙线的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院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院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院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学院办公室
受理时间:学校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联系电话:0635-8503020
传真号码:0635-8503080
电子邮箱: lcsjsxydzb@lc.shandong.cn
办公地址:聊城市高新区光岳南路199号
邮政编码:252000
四、其他
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635-8503018,地址:聊城市高新区光岳南路199号,邮编:252000。
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